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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首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通知
2023-04-11

各学院、各处室:

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》和《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》,弘扬中华美育精神,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体现全校师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。经研究决定,于2023年5月举办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首届校园文化艺术节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,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,坚持以美育人、以美化人、以美培元,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,陶冶高尚的审美情操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

二、活动主题

本届艺术节的主题是:多彩校园 绽放青春

艺术节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,展现时代价值追求,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诠释建大“学术立校,自强报国”的办学理念,彰显当代大学生理想抱负和人生境界。

三、活动原则

(一)坚持立德树人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继承革命文化,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,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,培养学生深厚的民族情感,引领学生坚定文化自信,增强文化自觉。

(二)坚持面向全体。坚持育人性、公平性、群体性,提倡开展班级、年级、学院展示活动,通过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活动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,努力让每个学生成为艺术节活动的受益者。

(三)坚持弘扬中国精神。坚守中华文化立场、传承中华文化基因,坚持创造性转化、创新性发展,通过展演活动弘扬中国精神、传播中国价值、凝聚中国力量,切实增强学生的文化主体意识和文化创新意识。

四、主承办单位

主办单位:文化艺术教育中心、党委宣传部、校工会、 校团委

承办单位:建筑学院、土木工程学院、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、机电工程学院、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、艺术学院、文学院

五、活动项目

艺术节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、文化展览、学术讲座、文化活动四大类。

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、器乐、舞蹈、戏剧、朗诵;文化展览类包括文物艺术精品展与师生艺术作品(绘画、书法和篆刻、摄影、设计、微电影等)展;学术讲座类包括校外大师讲座、校内名师讲座等;文化活动类包括传统技艺进校园、学生辩论赛等。

六、活动对象和活动安排

本次活动面向全校师生。

(一)选拔阶段 2023 年 3 月至 4 月,以学院为单位,组织开展内容丰富、形式多样的艺术作品选拔,将艺术节与学院文化建设相结合,充分调动积极性,发动全体师生参与。

(二)展演阶段 2023 年 5 月上旬,组织开展集中展演、展览活动。

(三)颁奖晚会 2023 年 5 月下旬,由文化艺术教育中心组织编排文化艺术节颁奖晚会。

七、奖励办法

(一)奖项设置

设优秀组织奖、艺术表演奖、艺术作品奖、指导教师奖、优秀创作奖、教师风采奖。

优秀组织奖:学院优秀组织奖。艺术表演奖、学生艺术作品奖各项目分设一、二、三等奖。

指导教师奖:奖励艺术表演类节目获一、二、三等奖的指导教师(每个节目不超过 2 名),以及艺术作品类获一、二等奖的指导教师(每件作品限 1 名,微电影不超过 2 名)。

优秀创作奖:奖励为本届艺术节原创的优秀艺术表演节目作品。

教师风采奖:奖励教职工绘画、书法、篆刻、摄影优秀作品的作者。

(二)评选办法

优秀组织奖:优秀组织奖由学校根据各学院艺术节活动的组织情况进行评选。

艺术表演奖、艺术作品奖、指导教师奖、优秀创作奖、 教师风采奖:由艺术节组委会组织专家评选。

八、组织管理

(一)各学院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将艺术节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,与年度美育工作同部署、同落实、同检查。要落实活动经费,按照艺术节活动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,完善工作机制,整合相关资源,增强活动实效。

(二)各学院要抓住文化艺术节活动的契机,营造格调高雅、富有美感、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,坚持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,务实创新,力戒形式主义。

(三)各学院要加强宣传,运用报刊、广播、电视、网络以及微博、微信等平台载体,广泛宣传报道艺术节活动的特色和亮点,扩大展演活动的社会影响力。

注:各单项活动通知随后发布。


文化艺术教育中心 党委宣传部 校工会 校团委

2023年3月20日